1.哪些名字算好的商标名
01、申信、亚易、娟莲、荣照、良厘、芝爽、盛仪
02、芊云、有津、馨舰、恣宗、泽四、卡莎、悦炫
03、勇卓、龙若、赞璐、叶夏、誉溪、重族、之姬
04、司劲、昔研、丽婷、蕾英、悉跃、赖炯、喜支
05、易达、瑞莲、侠几、悦纳、真洋、忍史、丽伊
06、皎香、浪奕、玉难、星谨、迅修、水悠、乃圣
07、宏远、霓南、然京、少剑、今诺、陆具、美依
08、穗山、睿思、骏博、捷相、茜守、栾仙、左伊
09、俪宁、亿吉、石委、奈茵、静珺、始精、庶军
10、晟也、息莱、莉兼、力冉、聆久、园欣、贝嘉
11、智颖、矜绿、艺召、韵爱、怡任、融兢、将基
12、笑长、首术、运帅、建御、卢奖、鲸甲、佳释
13、鲜署、舒昵、罗世、言震、渊历、行眷、妮牛
14、锁朗、锦瑾、旋莹、缘季、乡永、节蜀、纤肖
15、绢振、竹零、努骏、连周、银十、志逊、雪恋
16、洲苑、幸珞、寿施、人景、竞拿、时滋、轩赛
17、壮玲、仕夙、居颐、钧容、络义、岁舍、奇诺
18、优博、夕哲、宜露、正劳、琉祥、侬菌、灵六
19、志达、杉宇、阶君、松橘、上润、柔楠、向遂
20、录雄、神朕、集生、玖凝、匿三、家逍、欧瑞
21、霞阳、朝审、荔伽、蓝耐、壹适、新杰、晋养
22、所净、辽色、迅和、鉴瑞、翎盈、梁婧、界纳
23、素秀、礼兰、熙琳、协里、黎森、双姗、记祖
24、奴友、黛茗、众熟、立贞、金月、憬宋、自音
25、钻念、享姣、逸瑙、丽参、性专、鹿扬、尼隆
26、江际、主紫、娜束、菁菊、者中、羡激、许则
27、影儒、纽郎、加拉、畅信、一详、翼箭、亮粒
28、闰弦、列坚、绚晓、竟醉、元至、圆健、寂籍
2.公司名字与商标同名算侵权吗
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扩展资料: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商标侵权
3.需要把公司名字注册成商标吗
商标和公司名称的区别应该是很明显的。我想没有人会把类似“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这样的文字看成商标,虽然这家公司的商标人尽皆知,叫“联通”。
很多企业喜欢采用公司名称的显著识别部分(企业字号)作为商标,比如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商标就是“海尔”。该公司申请了600多件商标,500多件为“海尔”,其它商标如“钻石王子”、“水晶王子”等,也是“海尔”主品牌之下的子品牌。
企业字号与商标相同,确实有利于消费者的识别。我们提起“海尔”时,常常既指商标也指公司。但我们说到“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时,应该还是仅指公司吧。特别说明,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也未把公司名称注册为商标。
但很多公司还是坚持把公司全称来申请注册商标,因为找不到禁止公司名称注册为商标的法律依据,所以不少公司名称也就获准注册为商标。
审查实践中,如果申请商标的表现形式为公司名称,但含有显著识别部分,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一般就准予注册,如“
”、“
”、“
”(申请人为鲁商集团有限公司)。如果不一致,就驳回,如上面提到的“
”商标(申请人为杜芙瑞公司)。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该案判决书,基本讲清了驳回的理由,抄录如下:
“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外文'HUDSONGROUP',其中'GROUP'通常可以翻译为“集团”,该含义为相关公众熟知,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HUDSONGROUP'具有‘HUDSON集团’之含义,易被题解为企业名称,而名称与杜芙瑞公司的名称存在实质性差异,综合考虑现有社会的商业惯例及相关华人的认知习惯,相关公众无法将申请商标所指向的推销(替他人)、样品散发等服务与杜芙瑞公司相关联,易导致相关公众无法区分服务的真正来源,产生识认,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消极、负面的影响。因此,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有不良影响’之情形,应予禁止注册和使用。”
判决书说得特别清楚,不仅应予禁止注册而且应予禁止使用。
类似的被驳回案例其实不算少数。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
”商标,被商标局以与“
”商标案同样理由驳回。后蔡合旺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了该商标,并申请了,但再次被商评委驳回。虽然“旺旺”商标真的算是很“旺”,但并没有一个“
”,那么该商标也就没有使用和注册的基础。
但我还是不理解,“旺旺”商标已经很旺了,为什么非要把它“集团”一下?
事实上注册成商标的公司名称真的作为商标使用了吗?反正我没有见到,或者说没有注意到。
消费者是认牌购物的,这个“牌”绝对是商标的概念,因为商标的作用本来就是标示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比如我说使用“联通”通讯,那么就指该服务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如果我们都直接看公司名称选择商品和服务,似乎商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所以,就算公司有若干种理由把名称注册为商标,我还是认为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做。
以上瑾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4.公司取名和知名公司差不多,商标和知名公司差不多,算侵权吗
关于商号,你只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能新设立登记注册到就没有关系,但正常情况下这种近似弛名商标的商号是特别保护的,即使你注册得到,你小的话,他可能不理你,你强大了,他就会找你麻烦了,除非你能够证明你在它设立之前就使用该商号,康师傅是1992年成立的,你能拿得出足够证据就可以。
耐克的商标近英文字母“V”,你想注册“X”商标是可以的,但要看设计的样式是不是跟“V”接近,如接近,则会被驳回,当然,还得看你注册商标产品的领域,相同领域,接近或雷同与其他人的商标,也不会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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