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招投标公司有什么条件
【如何设立招投标公司】: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申请人材料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一)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招投标公司】:
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
招投标公司是一般在行业内的口头叫法,其一般指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之分,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我国主要有6种招标采购代理资质。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二是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三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五是科技项目招标代理,六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注册招标代理公司需要的条件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第十一条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第十二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七)办公场所证明,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八)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九)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3.投标文件上“投标人”指的是公司名称还是个人姓名
投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中标为目的响应招标、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些特殊招标项目如科研项目也允许个人参加投标。
投标的基本做法:
1、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标书。
2、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3、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4、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定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5、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
扩展资料
内容
一般包括:
1、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
2、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3、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投标人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1、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2、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3、提供投标保证金或其它形式的担保;
4、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或分包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投标人
4.招标文件中有中标公司名称的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
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
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资金来源。 ⑵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⑶货物原产地要求。 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⑹投标语言。
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⑺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
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⑻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⑼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⑽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⑾国内优惠的规定。 ⑿投标程序。
⒀投标有效期。 ⒁投标截止日期。
⒂开标的时间、地点等。 并没有中标公司名称。
5.招标代理企业如何规定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
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事业中应运而生。《招标投标法》在规范了市场交易双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行为的同时,也规范了招标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这用法律的形式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进行了界定,从根本上纠正了目前有些招标代理机构政企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行政单位,又是企业的做法,在利于招标代理机构成为名符其实的市场中介组织,在市场竞争中求得更大发展。
《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代理招标业务应遵守的规定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这对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有效进行,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6.招标代理公司需要哪些资质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也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需一次缴足。 09年始,部分地区有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文件,但是对于此类申请人,申请对象有所限制,适用于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招标是一项针对性很强,有计划有准备的重要活动,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开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所有投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人员参加,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当众开启的法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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