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公司名称问题 需要起个中文名称 需要去中国工商局注册吗 只是起
中文译名的话无所谓有没有登记注册,跟中国客户打交道起个中文名称没问题。但尽量不要引人误解或因此而损害了中国公司的利益,不然将来有可能影响进入中国。
如果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就有必要在中国登记注册成立公司。必须取得正式的企业法人身份才能在中国更好地拓展业务。
注册企业名称有很多要求,企业名称一般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行政区划就是注册地在哪里,北京、上海等等的作为行政区划,名称里可以不含行政区划,但必须符合条件,比如投资超过一定数额等;字号必须用两个或以上的中文字,且在同一行业中不能与别人重复或类似引起歧义,也就是说如果想好的名称别人注册登记在先,也只能换掉,置于外语的名称没有太大限制,只要能对应即可;行业即是公司所开展的业务范围,一般取一个较大的范围,比如咨询(包括商务咨询、信息咨询等等)、贸易(对内、对外贸易、销售类等),信息技术(软硬件、网络等),符合一定条件的名称中也可不带行业,比如“XX(中国)有限公司”这样的名称也是OK的;组织形式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组织形式,一般而言外商投资类企业都是这两种形式。
关于企业名称的具体法律要求和条文,可参考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资料。
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的流程是,先去工商局查名,一般会有三个备选的名称,获得名称核准(可保留6个月,即名字如在六个月中注册成为公司名称即为合法有效,他人无法用;六个月内若不用名称注册登记,过期后他人可用)后,到当地外资委或外商投资企业主管部门报资格审批,提交材料,因为对于很多行业来说,外商投资企业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必须经过外资委审批后方可登记设立;获得资格审批后,如果涉及到某些需要行政审批的行业,还要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比如餐饮要到食药监部门审批等等;取得前置审批之后到工商局提交材料,包括公司住所(商用房购买或租赁凭证)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委托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等、连同前期的审批材料一同提交工商局,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即可知晓是否核准登记,在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以分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必须由国内注册登记的公司名义开设,国外公司在中国开设的虽然也是其分支机构,但定义上不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分支机构,而应算是外国公司的子公司,也就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以以后要来中国发展业务,也应该先注册登记公司,才能开办分支机构,比如中国总部在上海,可以去其他地方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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