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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为什么不能惯用中国 公司起名为什么不能惯用中国

1.公司起名有哪些禁忌

对公司店铺而言,一个不吉利的名字则意味着它将失去大量的生意。

因此在起名过程中,一般都很忌讳使用不忌语命名。 公司起名应该给人一种吉祥如意的感觉,引起人们美的联想,如可口可乐公司这一名称,不仅读起来响亮上口,而且给人一种愉快的感觉,因此,当可口可乐打入中国市场之后,便及迅速占领了饮料市场。

又如,金利来公司,英文名为GOLDLION“金狮”,汉语取GOLD,原意译为金,把LION取其读音译为利来,使金利来这一名称不仅朗朗上口而且使人感到吉祥愉快——金钱红利源源而来,因而特别受到人们的偏爱,长期畅销。 与之相反 ,公司店铺名称取得不好,就可能造成产品滞销。

如某公司起名为“必舒”公司,由于“必舒”二字使人联想到“必输”,结果打进香港市场的时候,喜欢搓麻将又很迷信的香港人对这一牌名十分讨厌,从而使这一产品无人问津。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一种汽车起名“诺瓦”(NOVA),“noca ” 在英语中为新星(neo star)之意,名称的确很优美,但在拉美国家却无人问津。

这倒不是因为产品价格高了,或是产品质量不好。实际上,作为世界著名汽车厂商,通用汽车公司在拉美一带享有盛誉。

问题出在“NOVA”这一品牌名称上,虽然NOVA英文含义颇佳,可在西班牙,因为此语不吉利,购买的人廖廖无几。 无独不偶,美国AIDS公司曾因为居民提供及时的急救服务而享誉全国,公司业务蒸蒸日上。

可是进入80年代以来,人们对于过去十分钟爱的AIDS急救车退避三舍,再也没有人愿意乘坐公司的急救车。其原因也是出在名称上,由于从80年代起,AIDS(爱滋病)在西文国家流行,爱滋病刚好同公司急救车名称相同,如果坐上这种车,人们就感染上了爱滋病,是在走向死亡,所以人们怎么会不唯恐避之不及呢? 因此,企业为产品品牌起名时,一定要认真研究语义、语音和在各国之间的差异,同时必须认真研究社会环境的变化,力戒品牌名称含不吉之意。

二、忌字音不祥 选用字音不祥的字命名,是起名的一大忌。字音不祥包括取名用多音字、谐音字、词义不明确的微缩语等都会影响到商品信息的准确传播,给人们的理解带来很大的不便,尽而影响到产品的销路。

如以多音字起名,名字有两个或更多的发音时就更容易让人感到无所适从。例如乐海餐馆,其中的“乐”有两读,一读le,一读 yue,使人不行读什么音更好。

如下面这些字都是有两读,如行(xing, hang)、省(sheng、xing)、蒙(meng,meng)、重(chong ,zhong)、茜(qian , xi )、朝(chao, zhao)等。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起名绝对不能用多音字,但至少要保证别人能够确定其读音,不至于读错。

再如,谐音字往往会误导人们对商标名称的理解,产生不良的后果。如有一家“比勒”广告公司,法人为马先生,自从注册之日起,5年没做成一件生意,因“马”被紧紧“勒”住当然难以施展手脚。

某地“亨翠思”有限责任公司,建公司时特地选了在他们看来颇具佳义的这三个字:“亨为通达”,顺利,如万事亨通;“翠为翡翠,宝物之意,又作绿色,翠绿讲,带有发展之意”;“思”为思想,思考,表示有脑,有智慧。三个字组合一起应该为完美的,但建立公司以来一直没有太大的发展,甚至在年频临便闭的边缘? 但是,只要我们细加以分析就会发现:亨翠思,看原字,每一个字都很不错,如组合在一块就成了另一种情况:“亨”与“哼”同音,为发出的一种痛苦的声音,“翠”与“瘁”同音,“瘁”过度劳之意,如鞠躬尽瘁,心力交瘁;思古“死”音的,“死”为走向死亡,走向绝地,难有发展。

三字合在一块是:先发出痛苦的“哼哼”之声,再为心力交瘁,最后走向死亡,这样的公司怎么能有发展呢。 三、忌雷同仿冒 企业名称是企业间相互区别的特定标志,而遗憾的是,我国企业名称雷同现象越来越多。

一些企业不是靠自己的努力去创自己的声誉和知名度,而是千方百计套用别的著名企业的名称,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此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北京四通集团1986年核准登记后,随着知名度的提高,全国套用“四通”公司的企业众多,1990年沈阳有17家,1993年北京有60家“四通”公司。

天津“狗不理”有130年历史,现在全国冒牌的“狗不理”至少有200家。在我国,以“长城”、“熊猫”、“华商”、“华夏”、“科海”等命名的商号也不计其数,如牡丹、熊猫、长城常常重复使用,仅就茶叶而言,其命名几乎被猴子“统治”,有猴牌、猴王牌、金猴牌等。

曾有这样一首打油诗:“红棉遍地开,珠江到处流,无羊满街跑,熊猫遍地走。”它讽刺了国内企业命名互相雷同,人云亦云,拾人牙慧的现象,这是起名的大忌。

起名也是一项创造,应该有独特性,世界上许多驰名的公司都是精心创意的结果。例如:我国的“傻子瓜子”、“王麻子剪刀”、“娃哈哈”等等,皆因名称独特、响亮而家喻户晓。

一是虽文字不同,但发音相近、含义相同的品牌与商标,如“三羊”和“山羊”牌,“飞燕”牌与“飞雁”牌,“555”牌与“三五”牌,“双菱”牌与“双棱”牌,“山河”牌与“河山”牌 二是虽发音、含义不同,但外观近似的商标。如“天民”。

2.企业的名字里要想含 中国 两个字的话,需要什么条件吗

不可以带有中国二字

企业名称组成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1、行政区划是指企业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

2、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3、行业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的业务范围、方式或特点。

4、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名称中反映企业组成结构、责任形式的字词,如公司、厂、中心、店、堂等等。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

1、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2、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因此个人公司无法使用中国二字作为企业名称。

扩展资料

如果想公司名字有气势一点,虽然没法用中国二字,但可以去掉行政区域划分。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

3.为什么企业起名一般都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不确切,确切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任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 每个股东以其所任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请问注册公司名称中可不可以带"中国"两字

可以。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因此,注册公司名称中可以带"中国"两字。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5.公司名字能随便取的吗

还是有限制的,不是完全放开.具体如下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规定

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必要事项之一,是标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号。公司名称必须用文字表示而不能用一些数字、符号、图形表示。如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如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这是为了便于人们明了公司性质,了解公司信用。除此之外,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还对企业不得使用以下名称作了下列限制: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由于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所以国家对企业名称的限制规定也适用于公司。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公司种类,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营业种类,即公司的行业属性,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地名称,但除全国性公司外,其他公司不得使用有“中国” “中华”等字样的名称。 公司对自己的名称有使用权和专用权。公司名称的使用权是指公司可以自由使用他的经过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任何人不得妨害其使用权,否则公司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如公司因此受到经济损害,公司还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公司名称的专用权是指公司有权请求排除其他公司登记使用同一名称,公司还有权停止其他公司的不正当使用同一名称的行为。 公司名称可以转让。公司名称的转让应遵守下列原则:①转让人应停止使用该名称,而由受让人使用;②名称只能和营业一起转让或在废止营业情况下转让;③名称转让依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字书面转让协议,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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