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的公司名称才可以不用地域
您好, 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名称: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五)外商投资企业;
(六)国家工商十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拓展资料:
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必须用文字表示,以便人们称呼。一般应包括:
(1)公司种类。应标明属何种公司,例如无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标明公司。
(2)具体名称。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当事人自由选定。
(3)营业部类。法律不作硬性规定,可有可无。
(4)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代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技术水平,一经核准登记,公司即取得对该名称的专有使用权。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公司名称
2.公司名字能不能用地名
貌似不可以吧,特殊标志性的词语一般都不能的乱用来做公司名称的: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1、公司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2、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1];
3、公司名称经核准注册后,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即公司取得该名称的专用权;
4、公司名称要预先核准登记;
*5、公司具体名称要由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字号(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和公司类型组成。如北京XXX实业有限公司。
有特权的可能就行,个人要办恐怕……比如中粮集团的中国食品有限公司。
3.企业名称中可以不使用行政区划吗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公司、营业单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三)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四)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当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六)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七)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1、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2、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
(八)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国务院批准的;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九)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它含义的除外。
(十)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十一)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十二)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营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十三)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十四)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十五)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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