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公司起名

公司可以起名总部吗(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不一样可以吗)

宝宝起名
名字测试
姓氏:
出生时间:
姓名:
出生时间:

1.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不一样可以吗

不一样,子公司和总公司的关系类似于母子关系,“儿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和总公司一样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都是企业法人。

只不过子公司的股东中总公司一般是最大的,子公司的组建一般也是主要靠总公司的力量和资金实现的,所以子公司是总公司派生出来的,就像母亲生了子女一样。虽然是母亲的身体孕育的,但是生下来后就是两个个体了,只有血缘上的联系,没有肢体上的关联了。

所以子公司的名称一般都是新的,至少在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上是一个全新的名字,但一般情况下都会和总公司的名称有一点关联,或者对外的时候都会把总公司的名称冠于子公司的名称前面,以显示其渊源。

子公司与分公司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是独立的个体,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的名称会是总公司的名称后面加上某某分公司,比如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这样的。

2.办事处和总部算公司名字一样吗

不一样,总公司应该属于集团公司的性质,如果要是设立下属分公司的话,要区别公司名称。

你可以延用总公司的公司名称,但是一定要在后面加上XX分公司(如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或南京市分公司之类的)。 注册分公司程序 分公司概念:公司的分公司是指在公司住所以外设立的,有营业资格而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工商注册提请注意:以下单位不具备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 1、企业年度检验为B级的企业不得增设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特别提请注意: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3.公司名字能随便取的吗

还是有限制的,不是完全放开.具体如下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规定

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必要事项之一,是标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号。公司名称必须用文字表示而不能用一些数字、符号、图形表示。如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如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这是为了便于人们明了公司性质,了解公司信用。除此之外,工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还对企业不得使用以下名称作了下列限制: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以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名称;以数字组成的名称。由于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所以国家对企业名称的限制规定也适用于公司。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公司种类,第二部分是具体名称,第三部分是营业种类,即公司的行业属性,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称。公司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地名称,但除全国性公司外,其他公司不得使用有“中国” “中华”等字样的名称。 公司对自己的名称有使用权和专用权。公司名称的使用权是指公司可以自由使用他的经过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任何人不得妨害其使用权,否则公司有权请求排除妨害,如公司因此受到经济损害,公司还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公司名称的专用权是指公司有权请求排除其他公司登记使用同一名称,公司还有权停止其他公司的不正当使用同一名称的行为。 公司名称可以转让。公司名称的转让应遵守下列原则:①转让人应停止使用该名称,而由受让人使用;②名称只能和营业一起转让或在废止营业情况下转让;③名称转让依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签字书面转让协议,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ming5.com/gsqm/90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