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从公司名字看出公司是国企还是私企
公司名称中含有“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的企业基本为国企。
1、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3、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对公账户的户名是显示公司名称
是显示公司名称,户名要和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
1、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
2、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 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开户申请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记载有关事项。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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