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的公司名称才可以不用地域
您好, 根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名称: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五)外商投资企业; (六)国家工商十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上述规定比较严格,前三项及第五项主要适用于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第四项所称"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是指具有三十年以上生产经营历史,字号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广为人知的企业,地方企业如想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能够达到该项要求的很少。
鉴于这一情况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送审稿)》中,本着支持地方大型企业,标准明确、量化的原则,将上述条件修改企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使用不含全区划的名称: (一)注册资本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认定为驰名字号的: (三)外商独资企业,使用出资的外国(地区)企业; (四)国务院批准的;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
2.公司名的前面为什么要加地区的名称
你好!这方面的问题到你所在地的工商局咨询一下就明白了!
企业冠以全国、中国、中华等,必须到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比如你说的:福建万嘉股份有限公司,解读一下,福建是地域,万嘉是公司名称,还有就是行业,某某,茶叶 食品等,最后有限公司或者股份、集团等是形式,根据注册资本和行业的不同,注册的要求也不同。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你想起这名字出多少钱都不行.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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