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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对名字使用限制吗 公司起名规则及规定?

1.公司取名的限制

一、公司起名,应注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中禁止使用的内容和文字有: 1、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 3、外国国家名称、国家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公司起名,应注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中限制使用的文字和内容有: 1、全国性公司、大型进出口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才可以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文字; 2、具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公司,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字; 3、只有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才可以使用投资者的姓名作为商号; 4、使用“开发”、“实业”、“发展”等词汇为商号的,应有三个以上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名称登记的程序是这样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审批。

需要在设立之前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主要有以下三类公司:一是非经行政当局许可不得成立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二是意欲进入许可证制度控管之下的行业的公司;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三是行业主管部门管制之下的企业改组而成的公司,如由大型国有企业改组而成的公司。

2.企业取名的限制规则有哪些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以上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工商总局核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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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起名有哪些禁忌

随着越来越多的注册公司出现,能取一个通过工商核名的公司名称也是越来越困难,大众常用的词,基本上已经被注册了,所以公司取名字变得不再那么简单,而且非常有讲究,公司起名有几条非常明显的注意事项:第一不能重名;第二不能触犯驰名商标;第三不能用地名名称及简称;四只能是简体中文;五不能使用模板字号;六不能与知名公司名字混淆。

七不要刻意修饰公司的名字,尽量让名字简单明了。八公司起名不要随意堆砌、乱造单词或词组来作为你公司的名称九公司起名不要用生僻字、难字,让人根本读不出来十公司起名不要用有关语的名字十一公司起名注意与公司业务相关十二不要为了使自己公司的名字位于“大黄页”之首,就把自己叫做 “A” 。

4.公司起名在命名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5、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以上第三、第四、第五三类企业名称需经工商总局核准,但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除外。

5.企业的命名是否有限制

当然有限制啦。

1、首先,在注册的机关管辖范围内不能重名。

2、企业名称的构成大致如下:

地名 + 字号 + 企业经营范围的类型 + 企业经营性质

注意:地名不能以“中国”、“中华”等开头。

例如,你可以注册这样的企业名称:

北京 范例 食品 有限公司

如果北京已经有人使用“范例”这个名称了,你就要换成“例范”或者其他没有重复的名称。如果你一定要用“范例”这个名字,可以在北京后面再加上注册地址的行政“区”名称,例如:北京市东城区 范例 食品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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