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公司的名字都是什么什么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其他股东的统一,出资转让较困难,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表决则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财务不必向全社会公开。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股票行使加以表现公司性质,就是该类公司可以上市,并且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流通、转让,只要有两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该公司就可以成立,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股一票去履行表决权,上市公司的财务必须对全社会公开,注册资本额比较高,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等作价出资。该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股东要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即: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注意: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2.为什么有的公司名字后要加‘有限’或;‘股份’
公司有股份公司和非股份公司,非股份公司有独资公司,合资公司合伙公司等等,合伙公司属于无限责任公司,就是企业法人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就是企业如果资不抵债,破产了,企业的合伙人仍然要对企业的债务负有偿还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则不同,企业的股东只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就是公司破产了,只有公司的财产清偿,公司股东不承担清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根据公司法有一定的规模要求和法律程序上的规定,你可以参考一下公司法。
3.公司取名
资料: 1、公司取名原则: (1) 注重人和,起名时致力挖掘公司名称的文化底蕴; (2) 注重地利,起名时致力拓展公司名称的历史潜能; (3) 注重天时,起名时致力开发公司名称的时代内涵; (4)应强化标志性和识别功能,避免雷同; (5) 应加强公司取名与品牌、商标的统一性; (6)应避免无特征的公司名称,要突显名称的"个性"。
2、公司取名技巧 (1)公司名称应简短明快。名字字数少,笔划少,易于和消费者进行信息交流,便于消费者记忆,同时还能引起大众的遐想,寓意更加丰富。
(如图) 图中纵坐标代表大众对公司名称的平均认知程度,横坐标代表公司名称字数的多少,图中带条纹的方块表示认识度。从图中可以看出,名称字数的多少对认知程度是有一定影响的。
字数越少认识程度越高,亦即名字越短越具有传播力。如"南货"店的"南货"两字,当铺中的"当"字等都以简短的语言概括了其经营的内容与特性,好记好懂。
(2)公司名称应符合公司理念、服务宗旨,这样有助于公司形象的塑造。如蓝鸟大厦的"蓝鸟"两字,真有如蓝色海洋中的一座岛屿,宁静、祥和,为了人们提供一方憩息之地,向消费者倾出了"蓝鸟之情",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公司形象。
(3) 公司名称应具备自己的独特性。具有个性的公司名称可避免与别公司名称雷同,以防混淆大众记忆,并可加深大众对公司的印象。
如,北辰集团的"北辰",天地快件中的"天地",联想集团的"联想"等名称,都具有独特个性,使人印象深刻。 (4) 公司名称应具备不同凡响的气魄,具有冲击力、有气魄,给人以震撼。
如,四通集团的"四通",取自英文STONE同音,意为石头,象征着坚石不断向高新技术的尖端冲击。 (5)公司名称要响亮,易于上口。
如"麦当劳"三字,响亮而又具有节奏感,因而极具传播力。名称比较拗口,节奏感不强,不利发音效果,也不利于传播,从而很难达到大众的共识。
(6)公司名称要富于吉祥色彩。如,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的"金利来"原来叫"金狮",因考虑到金狮用有些地方的方言表达时,有"金输"的含义,这是犯忌的不吉利的名称,因而将"金狮(GOLDLION)"改为"金利来"意寓给人们带来滚滚财源。
试想,这样的公司谁不喜欢,谁不乐意与之效交往呢! (7)公司名称的选择要富有时代感。富于时代感的名称具有鲜明性,符合时代潮流,并能迅速为大众所接受。
(8)公司名称要考虑世界各地的通用性。 ---------------------------------------------------------------- 参考下自己起最好。
4.为什么所有公司给的名字都是有限公司而不是说无限公司呢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总之,有限指的是责任的有限性。如果公司破产了,只需用公司的资产还债就可以了,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还债,那也一笔勾销了,你自己家里的财产不用拿来还债。
我国的公司都是责任有限的,只不过有些股份有限公司,把有限两字省去了(法律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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