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公司,公司名字带省份与带市的区别
公司注册地区不同,范围和申请费用也会不同。
1. 注册地区不同:省开头的公司要在省级市注册,市开头的就到市里注册。
2.公司范围不同:省开头的公司,可以在省范围能设立公司地址变更。市开头的只能在市范围内,也只能在市范围内开公司地址变更。
3.注册费用不同:省开头的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最低在300万,而市开头的公司注册必须大于10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扩展资料
注册公司准备材料如下所示: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
2、法人身份证、监事身份证(或经理)
3、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书
4、注册地址的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并由产权所有人盖章。单位的话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话签字并提供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5、各类申请表,比如名称申请表、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等
6、经营范围
7、其他如果你的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前置许可的话,还可能会提供另外的材料或证明。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公司名注册,省开头和市开头有什么区别
省开头的话要比市开头的听起来要高大上一些,而且省开头的话要比市开头的公司注册起来要麻烦,所以省开头的公司比市开头的公司收费要高一些。
注册公司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一般5个工作日) 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7-10个工作日) 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5个工作日)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3个工作日) 6、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最少5个工作日。 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 1、准备好公司注册地址,注册地址不需要租赁合同,但地址一定要真实有效; 2、拟定3个以上公司名称,到时候需要查询是否和其他企业重名; 3、落实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出资比例,注册资本基本都是不用实缴的; 4、拟定公司经营范围; 5、选举好法人代表及监事职务并提供身份证上的信息(两个职务不能是同一个人兼任); 6、股东要办银行U盾。
3.公司名中中国开头,省份开头,市名开头有什么区别
区别和要求如下:
1,核准部门不同: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字样及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或其他应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名称由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2,提交审核流程不同:公司名中中国开头需要到国家工商总局审核,省份开头要到省工商部门审核,市名开头的需要到市工商部门审核。
3,代表的企业所在地不同:省份开头,市名开头代表企业所在地在对应的省市,中国开头的公司所在地不能确定是在哪个省市。
扩展资料:
一,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1,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2,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二,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1,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企业。
2,企业集团。
3,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审计机构、典当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专业经纪组织、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征信机构。
4,股份有限公司。
5,国有独资公司。
6,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7,出资额在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
8,外商投资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名称
4.注册公司的名称前用省名和地市名的区别
1.注册资金不一样。冠省名要注册资金100万,而冠地市名则没有要求
2.印花税不一样,冠省名印花税是按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取,只收一次。冠地市名以当地工商局为准。
3.管理方式不同。冠省名的企业归省工商局管理,冠地名的企业归当地工商局管理。
扩展资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于1991年5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设立企业或新设立企业,可冠省名:
(一)实收资本或首期实收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
(二)实收资本或首期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农、林、牧、渔类企业;
2.经济鉴证类企业;
3.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类社会中介机构;
4.中央企业直接投资设立或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
5.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出资额占50%以上的企业;
6.省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主管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已设立企业近三年应当未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ming5.com/gsqm/65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