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公司起名字,跟法人代表的性格特点有关联吗
性格决定命运,命运同时也反映了一个人的性格。
一个好名字,就像人生,要包含很多方面的信息。而人生没有十全十美,名字也是一样,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一个名字具备了如下几大要素中的多数,且不违背主要原则,便可称为好名字。以下内容摘自《起名真诠——中华姓名学正源解析》
一、意象好130
意象好是好名字的第一要素。
意象可以反映一个名字的格局高低,深刻影响对一个名字的总体评价还可反映名字包含的某些特殊信息。
曾国藩--“国之屏障”的意象,成为了晚清重臣,力撑大清危局于将倾。藩,本意为篱笆墙。
二、五行合7924
名字用字五行为名主的先天命理所喜五行,乃好名字的第二要素。
比如XX海洋这个名字,一片大水,故名主要是先天喜水,则此名便很合适。相反若忌水,则用此名便很糟糕了。
三、有韵味7443
一个好的名字必须要好听,有韵味,有意境,有内涵,有气魄。近十年来,出现了一些硬邦邦、怪兮兮的名字,上网一打分,分数却很高,此乃追求所谓五格的结果,绝不是好名字。
2.企业与法人的关系
1.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我国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二)是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及公司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3.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与法人有啥区别
这个并没有明确的限定,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继续协商就好。
一般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营业执照持有人和法人代表可以不是一个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
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
而营业执照持有人是指持有营业执照的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2、账目由你来管,营业执照由她管没什么不可以的。
营业执照上只要写法定代表人,他才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不用写在营业执照上。3、你们之间的合伙开店可以采用合同方式写仔细点就可以了,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大股东。
4.公司和企业法人的区别
公司必须是企业
“公司必须是企业”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我国现阶段的国有企业要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制的转变,必须具有企业的四个基本特征:公司直接为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它的目的是追求经济利润,这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基本目标。公司作为企业是个会计单位,它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要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如果盈利就能获得发展,亏损就要设法扭亏为盈,不能扭亏为盈就要倒闭破产。这是公司作为企业必须具备的一个世界性特征。公司是纳税单位,公司照章纳税是公司与国家之间唯一直接的经济关系。
公司必须是法人
法人就是指公司组织体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公司必须是法人,就是强调公司必须具有法人的全部特征。在法人的全部特征当中,结合当前中国公司的状况,特别要强调的是其中的三个非常重要的特征。这三个特征在当前中国的公司经营过程中,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要从这三个方面来透彻理解“公司为什么必须是法人”。
公司既是企业,又是法人,所以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区别于社会上其他的非企业法人,如学校、医院、行业协会、政府机构和其他一些社会团体组织等等。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区别在于公司是盈利性法人,非企业法人则是非盈利性法人。公司之所以是盈利性法人,是因为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并追求利润的法人。而且公司是一个立的会计核算单位,有利润才能生存、发展,亏损了就要采取措施扭亏为盈,否则就不能生存。
5.法人 企业法人 公司三者的关系
法人、企业法人、公司三者的关系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公司;企业法人包括公司和非公司企业法人。
按中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一、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二、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盈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三、特别法人。《民法总则》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企业法人包括以下类型: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公司制企业;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六、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
扩展资料: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一、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三、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人
百度百科-企业法人
6.公司与法人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只是法人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中的一种,企业法人还包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比如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工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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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二)有必要的且属于该法人的独立的财产或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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