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单位名称冠名“江苏”需要啥条件
省级企业名称一般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的专业科技研发、专业广告、专业咨询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的其他各类企业。
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更高,需要2000万。
各省具体细则条件会有些不同,如浙江的:
企业取冠“浙江”字样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生产型、商贸型和非中介服务型企业法人。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注册资本(金)可放宽到300万元。申报出资额500万元以上,近二年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的生产型、商贸型、非中介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申报出资额可放宽到300万,近二年年纳税额可放宽到60万元。
(二)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出版及文艺场馆、体育俱乐部及场馆、旅行社、种养业企业法人。
(三)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2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中介服务类企业法人。
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2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鉴证类专业中介服务类合伙企业。
(四)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企业法人。
符合上述条件,请到辖区工商局申请,报省工商局核准。(根据省工商局规定,冠省名贸易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2.总公司能以抬头为分公司名称的发票入账吗
总公司能以抬头为分公百司名称的发票是不可以入账的。
总分公司为同一法人主体,分公司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施行,总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分公司也可照样施行。
如果本属于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从会计核算角度是不可的,但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扩展资度料:
发票开具的原则
1、“都开”的原则
单位和个人凡是发生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版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均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开具发票。(如废旧物资收购、农副产品收购等)
2、“都要”的原则
就是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问收款方取得发票。同时对取得发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规定: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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