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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公司如何起名 给逮鸡队微信群取个群昵称?

1.农村集体经济概念

我觉得你的概念应该分开描述:(我把它分为四点,因为没有单独的城乡集体经济组织这个概念) 1、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它在历史演进中,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合作化时期(从初级社到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生产大队、公社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经济合作社时期(农村改革撤销人民公社、设立乡村建制后原来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相应地变更为乡、村和村民小组,为适应生产队的经济职能,又更名为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和经济合作社两个名称同时存在)。合作化时期,农民对社会主义改造成的热情比较高,自愿入社,生产积极,合作社对经营管理的自主性也比较强。因此,这一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比较正常。人民公社时期,实行政社合一,强调一大二公,搞一平二调,严重地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伤害了农民的积极性。虽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政化管理,却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发展规律,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搞得农村经济几近崩溃。经济合作社时期,普遍实行了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搞活了农村经济。但也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能力和集体经济的弱化。这些变化,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都尚未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 2、集体经济: A含义:集体经济,亦称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 B具体形式: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集体工业企业、集体商业企业、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为主的股份合作企业等 3、属于集体经济的企业: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但并非国有)各种形式的合作社、集体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街道、乡镇、村办的厂一般都是集体经济。 4、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请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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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我觉得你的概念应该分开描述:(我把它分为四点,因为没有单独的城乡集体经济组织这个概念)1、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它在历史演进中,经历了三个主要时期,即合作化时期(从初级社到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生产大队、公社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经济合作社时期(农村改革撤销人民公社、设立乡村建制后原来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相应地变更为乡、村和村民小组,为适应生产队的经济职能,又更名为经济合作社,村民小组和经济合作社两个名称同时存在)。

合作化时期,农民对社会主义改造成的热情比较高,自愿入社,生产积极,合作社对经营管理的自主性也比较强。因此,这一时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比较正常。

人民公社时期,实行政社合一,强调一大二公,搞一平二调,严重地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伤害了农民的积极性。虽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政化管理,却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发展规律,严重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搞得农村经济几近崩溃。

经济合作社时期,普遍实行了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搞活了农村经济。但也造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能力和集体经济的弱化。

这些变化,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都尚未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2、集体经济:A含义:集体经济,亦称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B具体形式: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集体工业企业、集体商业企业、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为主的股份合作企业等3、属于集体经济的企业: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但并非国有)各种形式的合作社、集体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街道、乡镇、村办的厂一般都是集体经济。4、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称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3.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应看到,虽然农村集体经济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二是村集体收入渠道单一;三是资源资产管理不善;四是优秀基层带头人缺乏。村级带头人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一些地方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削弱了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的干劲,尤其是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外流严重,使村集体经济发展越来越缺少人才支撑。面对严峻的形势,各地应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 要配好配强村级班子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建立一个强而有力的好班子,把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村级集体经济才能发展好。要把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开拓精神和不怕吃苦、秉公办事的人选进班子。要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培养和教育,对他们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或到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典型地方进行考察学习,或采取有针对性的集中办班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科技素质。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和激励保障政策落实的主要内容,作为考核村干部、落实保障政策的重要依据,制定能

4.请问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成人员

您好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主要指能否参加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这一范围,不含此外的界定。

因此,我们认为,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或生活在该组织,而对该组织的土地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人。根据这一定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具有很强的身份性质,它可以依法定事件(如出生)而取得,和依合法行为(如因婚姻迁入)而取得。

因此,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即以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有户籍,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土地享有权利、负有义务为补充原则。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该集体经济有户籍登记。

户籍是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档案文书记载,具有较强的法定性,是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重要条件之一。2、生存、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

这主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人要生存才享有和具备,人死立即消灭。“生活”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指出生在该组织,且为已具备该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所生的孩子。

3、对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享有权利负有义务。这主要是指对该组织的土地拥有与其身份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应当从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之户籍登记和拥有与该组织不可分离的权利义务相结合来把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有户籍在集体经济组织,又取得了承包土地经营权,并生产生活在该组织的,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参加并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自不必多言,主要难把握的是“外嫁女”,离婚或丧偶的妇女、服兵役和高校在校生、“爬户口人员”等几种人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在确定这几类人员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时,应根据上述原则和条件,进行区别分析。

(一)“外嫁妇女”的成员资格认定。妇女结婚在本经济组织,不涉及户口的迁移问题,对其成员资格自然无争论。

但结婚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结婚到城镇的,其成员资格就应区别对待了。1、出嫁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认定。

妇女因结婚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住在婆家,户籍没有迁出,承包土地亦存在,这要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应当按安置对象,依附于原承包农户(娘家),对征地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

2、对结婚到城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农村妇女结婚到城镇,户口未迁出,没有取得非农业户口,承包地亦保留,但在城镇婆家居住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原组织成员,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户口已迁出,已取得城镇(不设区的市)户口,居住城镇生活,但保留原承包土地的,不再有成员资格,不能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权,但可因保留有承包土地,应当系有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的安置补助费分配权。(二)对新生孩子的成员资格认定。

其父母均具有该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或父母一方为该组织成员,户籍登记在该组织的,虽然因“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而没有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但是,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是法定权利,不是约定权利,且是农民生存之基本权利,可以因出生这一事件而依法律规定自然取得征地补偿费分配权,且无论是计划内生育还是计划外生育,成员违反计划生育之婴儿,依法有生存权利,都应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三)对丧偶和离婚妇女成员资格的认定。

丧偶和离婚的妇女,回娘家居住生活,户籍和承包地仍在婆家的,具有婆家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权;若户籍已迁回娘家,居住娘家生活,仅承包地因“减人不减地”原则而留在婆家的,不再对婆家征地补偿款享有分配权,但是,该承包土地毕竟为其生存所依附,因此,应当对该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的安置补助费享有分配权。(四)对服刑人员的成员资格认定。

村民因刑事犯罪被判处较长刑期入狱服刑,丧失了人身自由权利乃至政治权利,但不因此而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即民事权利能力,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是一种私权利,即民事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一种民事主体资格,所以,依照民法理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应失去对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征地补偿费分配权仍应依法享有,不得剥夺。(五)大中专在校生和服兵役人员的成员资格认定。

在校就读的农村大中专学生,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其学业的完成,主要靠土地收益;从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国家建设的长远利益出发,也应鼓励他们学习,无论户籍是否迁出,均应为原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权。服兵役是国家安全的需要,军人的安心要取决于后方家庭的安稳,对军人这一特殊人群,政策应当给予优待,无论其户籍是否已迁出,在法定的承包期间,都应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权。

(六)、对“爬户口”即“空挂户”成员资格的认定。这里讲的“爬户口”或“空挂户”,是指为了上小学、中学的方便,或进城经商的方便。

5.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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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应看到,虽然农村集体经济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二是村集体收入渠道单一;三是资源资产管理不善;四是优秀基层带头人缺乏。村级带头人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一些地方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削弱了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的干劲,尤其是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外流严重,使村集体经济发展越来越缺少人才支撑。面对严峻的形势,各地应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 要配好配强村级班子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建立一个强而有力的好班子,把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村级集体经济才能发展好。要把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开拓精神和不怕吃苦、秉公办事的人选进班子。要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培养和教育,对他们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或到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典型地方进行考察学习,或采取有针对性的集中办班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科技素质。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和激励保障政策落实的主要内容,作为考核村干部、落实保障政策的重要依据,制定能

6.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包括哪些

村里的土地除去个人承包和已经开荒的地,以外的土地都是村集体的。这些土地的收益(出租使用权、国家征地补偿等)就是集体经济收入。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3、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扩展资料

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

1、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

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

3、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农村集体经济

7.怎样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

办理步骤:

第一步到工商局领取合作社用的《名称核准表》及附属表格;

第二步携带合作社章程(需要会员签名或盖章)出资人员名单及核准表到工商局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在当地银行设立临时帐户;

第四步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作社或农村经济合作社就是股份制的雏形,与五十年代的合作社有着本质的区别,过去的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在计划统筹安排下,以行政手段强制性的传统农业经济集体,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各地为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力,几乎都实行分田分地到户,这一举措,使农业经济在七八十年代得到飞跃发展,进入21世纪,这种单干式小农经济,又再开始制约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是农业资源分散,无法形成规模化发展,单干有他积极的功能,现在已进入市场竞争的阶段,如何发展是现代化农村的新命题.农村经济合作社是目前发展新农村必经手段,可以集中有限的农业资源,发挥资源优势,参与市场竞争,积累财富,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具体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组建,一定要按照自由,公平,公正,公开的四公原则,按照股份制企业的模式进行操作.

本人认为如果农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和流程,还有经营范围适当的调整,就是有所突破和扩大,那么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在农村中的缩影。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望采纳,谢谢!

8.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

这个可以做为一个参考,具体要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村实际和外部环境来综合考虑才可以: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破解税费改革后,村级运转困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为群众办事能力的

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县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发展模式单一,发展速度缓慢,与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

会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差距较大。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应当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配强一个强劲班子。把人品好、靠得住、有本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通过“两推一选”选进村两委班子,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使村两委有人办事,有能人

办事,发挥班子工作积极性,带动和发展村集体经济。同时完善村两委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注重培育农村新经济增长点、集体经济资产的保值增值、村级

负债的化解等目标考核工作。

二是创新一套管理机制。强化村集体经济管理机制创新,确保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一是创新领导机制。帮助村班子建立适合村实际的工作领导体制,解决好决

策、债权、约束、激励等问题。二是规范财务管理机制。制定相应村级财务管理对策,规范财务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

平,确保村集体经济用到实处。

三是选准一条发展路子。充分利用农村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如集体荒山、荒土、矿产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制定各村经济发展规划,引进一个符合本村实际的发展项目,选准一条符合本村实际的经济发展路子。

四是落实一套激励政策。落实、鼓励和扶持政策,在资金、技术、财政、人才等方面予以扶持。积极做好财政支农力度,利用各项扶贫资金和贴息贷款等方式,积极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入股、联营、兴办合作社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合理流转农村土地,使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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