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培训机构起名字
1、唐纳德教育培训公司
2、启萌教育培训公司
3、慧德教育培训公司
4、维易教育培训公司
5、康柏教育培训公司
6、育轩阁教育培训公司
7、康赛尔教育培训公司
8、贝斯特教育培训公司
9、麦师教育培训公司
10、科思教育培训公司
11、超益教育培训公司
12、爱普利教育培训公司
13、赛乐教育培训公司
14、恒秉烛教育培训公司
15、晨翔教育培训公司
16、优越 教育培训公司
17、倍优尔教育培训公司
18、思优宝教育培训公司
19、立源教育培训公司
20、新起点教育培训公司
21、友孚教育培训公司
22、爱帝尔教育培训公司
23、爱克斯教育培训公司
24、康尼教育培训公司
25、优尔教育培训公司
26、博伦教育培训公司
27、知恩教育培训公司
28、奇瑞克教育培训公司
29、益迪教育培训公司
30、奥尔达教育培训公司
31、基博特教育培训公司
32、博远教育培训公司
33、锦程教育培训公司
34、威尔卡教育培训公司
2.教育公司怎么起名
教育公司起名 就用企搜宝平台 一键自动生成,一秒出结果,更方便一个好的公司名称能够给公司带来很好的正面能量,给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也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利益。
如果你的公司名称在一次招标会上,让大多数客户所记住,就算没有成功招标,也给别人留下了一个好印象,为下次合作打下来基础。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取一个好的名字呢?1、公司名称要简短明快。
简短的名字利于记忆与传播。提高了信息宣传的便捷性。
2、公司名称要具有时代感,能被大众所接受。3、要响亮,易于上口。
4、要符合公司理念和服务宗旨。5、要有独特性。
以防与其他公司名称雷同,导致客户混淆记忆。如果不想自己动脑为公司起名,还想要好听的公司名称,可以企搜宝起名系统进行起名,操作简单,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3.如何申请开办一家教育培训公司
A、现在市场上的教育机构大部分是挂其他公司,如何新东方等。
B、一、举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 1、举办者应为本市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应200万元以上)或本市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拟任培训机构校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3、具有50万元以上的办学启动资金。 4、办学场地相对固定(教室和办公室应在一处)。
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米,租用期或使用期不低于2年;举办电脑培训应具有不少于40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相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5、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6、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7、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
8、有2名以上具有财会资质的财务人员;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相符的教师。 二、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办学申办报告。
须写明举办者、校长、办学校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举办者应提交本法人证书、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拟任培训机构校长的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用房证明;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双方的协议书。
用房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应写明校舍总面积和租赁期限。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文件。
6、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如下(查阅海淀教育网学校章程范本): (1)培训机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该章程修改程序; (9)学校应规定的其他事项。
7、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 8、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中应写明课程设置、学习期限、课时、时间安排、教学目的、使用教材。 9、拟聘财会人员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10、所设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证明。
12、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13、以上提供的材料均应用小4号字正反面打印在A4型纸上。
三、培训机构名称应符合如下规定: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称为“北京市海淀区***培训学校。
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 ,不得冠以“中华”、“中国”等字样。未经市教委批准 ,不得称“大学”、“学院”。
四、区教委发给具备资格、符合条件、提交材料齐备的举办者《北京市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区教委接受填写合格的登记表之日为正式受理日。
区教委自正式受理日起三个月内,对办学申请作出答复。 五、学校批准成立后,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学校运作时按规章制度办事。
六、区教委在审查举办者应具备的办学条件后,通知举办者到推荐的审计事务所(北京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宣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办学启动资金验资。应交区教委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七、培训机构选择校址时应考虑全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合理布局,积极到民办教育发展薄弱的偏远地区办学。区教委对全区民办教育实行宏观调控,对在偏远地区办学的培训机构给予扶持;对在培训机构密集地区设立内容重复的办学申请不予批准。
八、区教委向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领取许可证后刻制印章、到区人事局编办或区民政局社团办办理法人登记、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帐号、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培训机构应将刻制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区教委社管科备案。 九、批准成立的培训机构有一年的试办期,试办期满,经考核,培训机构办学条件降低,已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取消办学资格,由区教委收回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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