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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对分公司起名的要求 工商局对商店起名有什么规定?

1.工商局对公司起名要求

起名不容易,给你推荐几个好名字供参考,希望里面有你喜欢的名字:

男孩名字:岁寒;向阳;鸿煊 鸿:大也 煊:光明;俊源;卓然;睿渊 (睿智;学识渊博);伟泽 (伟:伟大 泽:广域的水源);迎浩;启恩;子骞 (骞:高举,飞起 );

女孩名字:婧涵 婧:女子有才 涵:包容;潆心;玥娜;明美(明白事理,长得标志美丽,有着花容月貌);水娟;瑶玉;依娜(有伊人风采,娜一般指姑娘美丽,婀娜多姿嘛);颖雪;天瑜 瑜:美玉;晨宜;

名字五格数理中所用的笔画主要参考《康熙字典》中的笔画,现今用的很多字被简化了,不能真正代表字的笔画。故有些字的笔画和今天的笔画有所区别。 噢噢!!

2.分公司名称规定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如: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X分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如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

如: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技术开发分公司。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

如:嘉兴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隶属企业字号为天上地下;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宏力祥和为分支机构字号。隶属企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如:隶属企业名称为中国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其分支机构名称中国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某某分公司。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分公司的名称要求有哪些

(1)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2)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4.工商局对公司注册名称有哪些要求

1、企业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比如:上海(或上海市)+开业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其中,“上海”(或“上海市”)为行政区划,“开业啦”为字号,“网络技术”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2、注册公司起 名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一般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5、只有全国性的、国 务院批准或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企业准许使用“中国”、“中华”、“国际”等字头。

5.分公司名称规定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如: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X分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如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

如: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技术开发分公司。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

如:嘉兴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隶属企业字号为天上地下;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宏力祥和为分支机构字号。隶属企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如:隶属企业名称为中国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其分支机构名称中国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某某分公司。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6.分公司名称必须与总公司一致吗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如: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X分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如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

如: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技术开发分公司。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

如:嘉兴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隶属企业字号为天上地下;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宏力祥和为分支机构字号。隶属企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如:隶属企业名称为中国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其分支机构名称中国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某某分公司。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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