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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不得侵权的通知

1.如果企业公司未经允许使用当事人的姓名命名其公司产品是否侵权

当然不构成 所谓姓名是指自然人用来标明身份、以区别于他人的文字或文字的组合。

姓名存在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姓名即为本名。

广义的姓名包括自然人本名以及字、号、笔名、艺名等区别自然人人身特征的文字符号。 姓名权作为一项人格权,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而且,姓名权不是一种独占权,相互之间并不排斥,同名同姓为法律所容许。在此情形,各人使用同一姓名,而各人均系行使权利,应属正常。

因此,以含有他人姓名的文字作为公司产品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与他人姓名权的冲突 更何况只是名没有姓···。

2.给公司起名字有哪些法律问题要注意

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的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这条规定是确定企业名称的一项限制性规定,也是判断一个企业名称是否被侵权的重要标准。从这一规定的内容来看,它采取了行政区域和行业两个要件,即一个企业只有与另一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并且属于同一行业时,才存在侵犯名称专用权的问题。

如果一个企业与另一辖区内的同行业的企业,即使名称相近或相同,也不构成侵权;或者同一辖区内不同行业的两个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近似也不会被禁止。

3.公司名字重复算不算侵权

只要经工商部门登记核准,即不会造成侵权。公司名字重复,应是未经登记,属无证者冒用,冒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法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

4.公司名字算侵权吗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企业名称分级注册制度,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均有核准注册企业名称的权力,但并没有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检索系统,且受到汉字使用的组合上的局限性,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字号在不同行政区划注册,引起冲突。

因企业名称冲突引发的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双方的企业名称都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有合法来源,因此只有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通过判断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车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可能使公众误解,才能确认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认定是否侵犯了企业名称权。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公司名称被侵权,怎么写投诉信

投诉信的格式内容如下:

1、题头应写“投诉书”。

2、其次是受理投诉的公司名称,如“**公司”。

3、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以及与主任交涉的情况。

4、投诉请求和具体要求。

5、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投诉方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

6、有关加班时间、次数、食堂饭菜质量等凭证及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如:员工签名、饭菜详单、价格等。

7、投诉的日期。

8, 员工签名。

6.给公司起名字有哪些法律问题要注意

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的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这条规定是确定企业名称的一项限制性规定,也是判断一个企业名称是否被侵权的重要标准。从这一规定的内容来看,它采取了行政区域和行业两个要件,即一个企业只有与另一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并且属于同一行业时,才存在侵犯名称专用权的问题。

如果一个企业与另一辖区内的同行业的企业,即使名称相近或相同,也不构成侵权;或者同一辖区内不同行业的两个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近似也不会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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