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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起名厂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企业起名厂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1.为什么企业起名一般都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不确切,确切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任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 每个股东以其所任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没有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扩展资料: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都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办理。每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基本户。

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有限责任公司

3.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DEF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被称为“DEF有限公司”,如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ABC有限公司”不能被称为“ABC有限责任公司”、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因此。

另外。这类公司。

1,反过来。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

所以,叫做两合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且由企业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两合公司同时具备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特点。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比如,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在我国,否则在法律上将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公司,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还有一种公司,是不允许设立两合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不能成为公司。这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相对于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简称股份公司,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合伙企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是一回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其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而另一部分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

2。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在我国。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

另外。同样的,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不能改变

4.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

(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换句话说,如果有限公司破产欠别人钱,只需把公司的所有东西拍卖偿还,即使不够也到此为止,不用再还。

而无限责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还多少,如果公司拍卖的钱不够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财产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普通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主要是企业性质不同。还有以下区别:

1. 普通公司具有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兼有人合性和资合性。 

2.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在在公司享有的权力; 而在普通公司中合法继承人需根据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继承合法人在合伙中份额的情况下,继承人才有权成为普通公司中的合伙人,若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应将被继承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该继承人不能成为该企业的合伙人。 

4.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股 东会不是常设机构,但有权对公司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力,合伙企业既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有监督权。

5. 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重大决定事,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需经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普通公司,在通过重大决定,如: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等时,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6.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新入伙的股东只对当前负责任,无需对公司过去的债务 负责;而在普通公司中,新入伙人一旦入伙就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在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想退出企业,可以将自己手中的股权转让,若本公 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若股东过半数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需自己购买;

在合伙企业中,若想退伙,需达到一定的情况:法定退伙:如普通合伙中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约定退伙:即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合伙人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而退伙;

8.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未明确规定股东不许自己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的行业,而 在合伙企业中明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9.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 比例分取红利除外;普通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参考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部分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度百科

公司-百度百科

6.公司名称中“某某公司”和“某某有限公司”有何不同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总之,有限指的是责任的有限性。如果公司破产了,只需用公司的资产还债就可以了,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还债,那也一笔勾销了,你自己家里的财产不用拿来还债。

我国的公司都是责任有限的,只不过有些股份有限公司,把有限两字省去了(法律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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