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公司是在当地不能重名还是全国都不能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例:北京(北京市)+XXX+商贸+有限公司。
那么,如果两个不是投资关系的公司,在北京市同一辖区注册同一行政区划,字号是不可以相同或者相似(可以产生误解的)。
如果此字号曾经被注册过,这个公司到工商机关变更字号没超过一年,或者说这个公司曾经被注销,但没满三年,这样都是不可以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字号是受保护,例如是其他地方的行政区划名称,或者是注册商标等等很多种情况。
在核名的时候,每个注册员的判定标准都大体相同,但是有自己的独特想法,这是注册员的权力之一,也就是说,只要注册员说可以用,你就可以用这个字号,如果注册员说不可以用,你就不能用,必须更换字号,所以,你根本不必考虑重名是怎么判定的,没有意义,只要自己想好的名字交给注册员审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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