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名称必须与总公司一致吗
是的,分公司名称必须与总公司一致。
分公司是和总公司相对应的,在法律地位上份公司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因此,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都没有独立性。并且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它的公司名称一般都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再加上“某某”分公司的字样。
实际上它就是总公司在某个区域的延伸而已,例如中国移动河南分公司,就是中国移动在河南设立的分公司。且《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分公司的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
扩展资料:和分公司类似的还有子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被母公司控制,但是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却是完全独立的,它有着独立且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在经营方面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它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以及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也能以独立的法人人格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分公司名称必须与总公司一致吗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如: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X分公司。分支机构主营业务如与隶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其分支机构名称必须明确行业特点。
如:隶属企业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某某技术开发分公司。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单独有字号。
如:嘉兴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隶属企业字号为天上地下;分支机构名称为嘉兴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宏力祥和为分支机构字号。隶属企业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名称,其分支机构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如:隶属企业名称为中国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其分支机构名称中国某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嘉兴某某分公司。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qiming5.com/gsqm/25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