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同行不同地区同名怎么办
这个看情况而定
但应该不至于侵权那么严重的
先看下面这个规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条文里面说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也就是说,那个企业和你属于同一个工商局管理的,才会不符合规定。
譬如说,我在广州办的企业的名字叫“广州市生意兴隆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办了个“深圳市生意兴隆有限公司”,那么这两个公司名称是没有任何冲突的。
又例如,我在北京市的海淀区办了个“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的朝阳区办了个“北京市朝阳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这两个公司名称也是没有任何冲突的。
以上例子之所以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公司登记机关是不同的,所以不构成什么侵权不侵权的行为。
但如果在同一个工商局的管辖范围,那么就有关系了,例如在已经有了“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的情况下,还去办一个叫做“北京市海淀区生意兴隆有限公司”的公司,那就肯定是违法的了。
况且,只要给你办营业执照的工商局发了营业执照给你,那么你的公司名称就是合法的,完全不用顾虑啥问题,因为工商局本身是不允许在其辖区内存在字号名称相同的企业的。
附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条,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五条: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第二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请问注册公司地区不同名字相同可以吗
公司注册都是地域性的,公司抬头前面都有地区行政区域的名称,像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有限公司。在不同地区注册的公司相同名称是没有关系的,当然别去注册一些知名企业,那样也是注册不下来的。“名称和外地一家不同行业的公司名称相同”只要你公司所在地区没有相同行业相同名称,你那个名称就可以用。
注册公司名称: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3种形式,不同形式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
1、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字号+(地区)+行业+组织形式
例:快又好(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字号+行业+(地区)+组织形式
例:快又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在起名时,建议将字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是否已经被注册,尽量保证没有重名,这样通过率会高一些。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搜狗百科[引用时间2018-1-20]
3.不同地区的公司可以重名吗
企业的经营地区和范围没有限制,但名称是有限制的。在县工商局注册的公司,一般要加县的名字,市工商局注册的一般可以加市的名称,而省工商局注册的,可以加省名,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由本区域内的工商部门进行名称审核,他们有自己的数据库,所以,同一区域内不能出现同名。但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可以出现同名。以四川彭县XX公司为例,如果注册了“彭县XX有限公司”,则在彭县范围内再去申报XX有限公司,工商局的系统内就会提示名称已经注册,即便计划申报的经营范围不同,也不会允许。要再申报“XX有限公司”,一是跳出本区域,去别的县注册,比如“郫县XX有限公司”,二是,在县的上一级---成都市或德阳市去注册“成都市XX有限公司”或“德阳市XX有限公司”,或者,也可以再进一步,以省管市,市辖县的思路,直接去申报注册“四川省XX有限公司”。问题是,你能想到的好名字,别人也多半会想到,那么,你这个名字,在市级范围内,多半都有人注册了,省级被注册的可能性更大,县级反而机会大一点。
再说一次,在同一区域的行政范围内,不允许出现重名企业,即便你再三申明你计划的经营范围与别人不一样。其实,工商部门根本不会关心你申请的经营范围是什么,只要你能出具相关的文件即可,最多,他们会在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上备注一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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