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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地名可以放中间吗 公司起名地名可以放中间吗

1.工商名字核准不能用到地名吗

执照上注册的名称和招牌是两回事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一、行政区划:

1、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2、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的企业法人和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3、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二、字号: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三、行业:

1、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 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京商首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芝麻宝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网络技术”字词均视为企业的经营特点。

4、企业名称不 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

2.公司注册的名称有什么要求.可不可以地名作为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bai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du从属企业的名称。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zhi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dao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内母、阿拉伯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要求:规定范围内同行容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的原则,即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

3.注册公司带括号地名和地名前缀有何不同意义

公司名称带括号显示地名和地名前缀两者没有什么区别,工商局规定可以把行政区划放在字号前边也可以放在字号后边,如果放在后边,就需要加个括号。如果是同公司带括号地名多半是分公司。

主要是由《企业名称注册管理条例》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具备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扩展资料:

公司类型特点:

1、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备注: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适合的企业类型,原因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2、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

3、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如:红杉资本。

4、外商独资公司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适用情况:股东为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企业,流程相对内资公司更复杂,监管更严格。在名称上与有限责任公司一致。

5、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如:XX中心、XX社、XX部等。

6、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7、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外资企业:外方为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中方为公司、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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