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和法人的关系和区别
1.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我国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二)是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及公司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2.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
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
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
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
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3./bbs/ReadFile?whichfile=25560&typeid=41 ================ 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包括: 1.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也就是说,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 举个简单的例子,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法人企业的概念:如果法人企业涉及法律诉讼的,由企业作为诉讼当事人,也就是原告、被告等,而非法人企业在涉及法律诉讼时,不是由企业而是由企业的业主或者投资者作为诉讼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对外代表企业,其职务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 企业法人 法人的一种,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企业。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是指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我国的法人有两大类:一类是企业法人,另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企业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
(2)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活动场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一律不准筹建或开业,不得进行民事活动。
以上四个方面,其中具有必要的财产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两个方面,是企业法人最基本特征。企业法人确立后,必须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
企业法。
2.法人和公司有什么关系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由此可见,公司法人能够代表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3.公司与法人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只是法人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中的一种,企业法人还包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比如一些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工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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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二)有必要的且属于该法人的独立的财产或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公司想用我的名字做法人代表,对我有什么影响
首先纠正你一个法律概念上的错误,即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由你担任,但是“法人”不能由你担任,因为“法人”是法律上的承担有限责任的经济组织的“称呼”,不是对某一种职务的称呼。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是你,你就要对外代表公司,承担公司所有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根据你的叙述,你的公司没有什么经营活动,是个空壳,那么,对你造成危害最大的就是在你按税法规定办理每个月的税务申报的时候,容易引起税务局的怀疑,把你当作“偷税”来查,而且一年以后,工商局年检,会因为你没有经营活动而吊销你的公司营业执照,罚款,进入工商局的“黑名单”,三年之内不能重新使用你的名字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对你没有“利”,只有“弊”。
5.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与法人有啥区别
这个并没有明确的限定,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继续协商就好。
一般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营业执照持有人和法人代表可以不是一个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
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
而营业执照持有人是指持有营业执照的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2、账目由你来管,营业执照由她管没什么不可以的。
营业执照上只要写法定代表人,他才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不用写在营业执照上。3、你们之间的合伙开店可以采用合同方式写仔细点就可以了,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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